福田區支持建筑裝飾設計行業項目
一、編制依據
《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福田區支持建筑裝飾設計及建筑業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等。
二、支持對象和條件
支持對象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之一:
(一)注冊登記、稅務關系、統計關系在福田區,統計關系在建筑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建筑裝飾設計、建筑業企業及民管注冊地址在福田轄區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建筑裝飾設計、建筑業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或對福田區經濟發展有重要貢獻的其他單位。本措施重點支持建筑業及屬于建筑裝飾設計行業中的建筑設計、裝飾設計、勘察設計、規劃設計、軟裝設計、園林景觀設計、燈光照明設計、消防設計等重點發展領域的企業、社會組織等。
(二)經區政府批準的其他支持對象。
三、支持項目
(一)招商引資支持
1.落戶支持
(1)政策說明:新落戶福田區的企業(機構),符合福田區產業發展規劃導向,依據規模和貢獻等條件,給予落戶支持、辦公用房、場地裝修、人才安置、落戶直通車等,合計最高1億元支持。具體按《深圳市福田區支持招商引資若干政策》實施。
(2)申請說明:企業依據《深圳市福田區支持招商引資若干政策》相關規定向福田區投資推廣和企業服務中心提交申請。
2.招商合作機構支持
(1)政策說明:對經區政府認可的招商合作機構,按條件給予招商合作機構支持,最高50萬元/年。為福田區有效引進目標企業(機構)的機構或個人,按條件給予引進支持,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最高500萬/年。
(2)申請說明:企業依據《深圳市福田區支持招商引資若干政策》相關規定向福田區投資推廣和企業服務中心提交申請。
(二)總部經濟發展支持
1.總部認定支持
(1)政策說明:首次認定福田區總部企業,可依條件給予認定支持,最高500萬元??偛科髽I認定具體依據《深圳市福田區支持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細則實施。
(2)申請說明:企業依據《深圳市福田區支持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細則等相關規定向福田區發展和改革局提交申請。
2.總部用地支持
(1)政策說明: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可依據《深圳市總部項目遴選及用地供應管理辦法》及福田區總部項目、重點產業項目遴選實施辦法等相關政策,以及當年公布的遴選方案申請總部用地支持。
(2)申請說明:企業可依據《深圳市總部項目遴選及用地供應管理辦法》及福田區總部項目、重點產業項目遴選實施辦法等相關政策,以及當年公布的遴選方案等相關規定向行業主管部門申請啟動重點產業項目用地遴選。
(三)產業空間支持
1.產業園(專業樓宇)建設支持。
(1)政策說明: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建筑業、建筑裝飾設計業等產業園,鼓勵社會物業運營主體打造專業樓宇,提供優質空間、優惠租金及配套服務方案引進和集聚優質企業,按照實際投資總額的50%,一次性給予最高500萬元的建設支持,主要用于園區(樓宇)環境建設、公共服務項目和信息化建設等。
(2)申請條件:打造專業樓宇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贅怯罨驁@區的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0平方米;
?、谶\營機構需具備專業的招商、運營、物業管理服務團隊,可為入駐企業提供金融、管理、商務、市場等服務,向入駐企業開放提供會議室、會客室、培訓教室等公共空間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
?、鄯先腭v標準的企業(機構)承租面積不少于專業樓宇總建筑面積的60%。
2.產業園(專業樓宇)認定支持。
(1)政策說明:對自上一年度起認定為國家、省、市、區建筑業、建筑裝飾設計業等產業園區(專業樓宇),分別給予運營企業100萬元、70萬元、50萬元、30萬元支持;由區級升格為市級、市級升格為省級、省級升格為國家級的,給予差額部分支持。
(2)申請條件:企業可依據《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空間資源協同管理辦法》及其操作細則等相關規定向行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
3.產業園(專業樓宇)運營支持。
(1)政策說明:對區級(含)及以上建筑業、建筑裝飾設計業等產業園(專業樓宇),上一年度新成立或從區外引進的規上建筑業、建筑裝飾設計業等企業上一年度經營情況符合條件,依據新落戶企業的經營情況,分檔給予園區(專業樓宇)運營機構最高100萬元支持。
依據上一年度園區(專業樓宇)入駐企業的經營情況,分檔給予園區(專業樓宇)運營機構最高100萬元支持。
本款政策一年僅可申請一項支持。
(2)申請條件:上一年度在產業園(專業樓宇)中新設立或從區外新引進的規上建筑業、建筑裝飾設計業企業,上一年度在福田區的綜合貢獻累計達到1000萬元(含)或者新增營業收入(產值)累計達到5億元(含)的,給予運營機構支持。(申請企業是否符合“規上”企業以區統計局核查為準;新增營業收入數據由區統計局核實。)
4.園區(專業樓宇)房租支持。
(1)政策說明:對入駐區級(含)以上建筑業、建筑裝飾設計業等產業園(專業樓宇)的企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分檔給予不超過年租金30%,每年最高100萬元的房租支持,支持期限不超過3年。福田保稅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內的企業及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需符合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產業定位。
(2)申請條件:對入駐區級(含)以上建筑業、建筑裝飾設計業等產業園(專業樓宇)的企業、協會等社會組織,上一年度在福田區的營業收入(產值)達到5億元(含),支持額度不超過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區的綜合貢獻,對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支持面積最大不超過300平方米,支持額度不受綜合貢獻限制。
5.辦公用房購置支持
(1)政策說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于上年度1月1日后在福田新購置自用社會辦公用房(不含附屬和配套用房)的,根據其經營情況,按實際購房價格10%的標準分三年給予支持,最高支持總額3000萬元。支持按照50%、30%、20%的比例分三年撥付。所購房屋獲得支持期間及支持款項撥付完畢后五年內均不得對外租售,否則需返還已撥付的產業資金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此前已按照三年等份申請的企業,繼續按照三年平均的比例撥付。
(2)申請條件:申請單位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賹ι弦荒甓染C合貢獻總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建筑業或建筑裝飾設計企業,購置辦公用房后方可給予資金支持。
?、谌〉脟敛块T產權登記的物業。
?、坌沦徶米杂棉k公用房不含附屬和配套用房。
?、軤I業執照注冊地址必須包含新購置辦公用房地址。
6.政府物業租賃支持。
(1)政策說明:對符合條件建筑業、建筑裝飾設計業等企業(機構),可申請租用福田區政府產業用房,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租金優惠,最低可按市場評估價的30%予以租賃。(本項目不在系統內申報)
(2)申請說明:企業依據《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空間資源協同管理辦法》及其操作細則等相關規定向行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
7.社會物業空間協同支持。
(1)政策說明:對入駐經區政府認定符合條件的社會物業的企業及相關社會組織給予租金支持,最高500萬元/年,支持期間不得轉租。
(2)申請條件:對入駐經區政府認定社會物業的企業、協會等社會組織,上一年度在福田區的營業收入(產值)達到5億元(含),根據其營業收入(產值)分檔,分三年予以支持,支持額度不超過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區的綜合貢獻,對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支持面積最大不超過300平方米,支持額度不受綜合貢獻限制。
8.城市更新支持。
(1)政策說明:在城市更新片區經營滿2年的企業,因城市更新導致經營場所挪至福田區其他社會物業的(在搬遷完成后可申請該項支持),依條件按上年度綜合貢獻給予支持,最高300萬元。享受本政策支持的企業,須簽訂書面監管協議。具體依據《深圳市福田區支持城市更新片區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細則實施。
(2)申請說明:企業依據《深圳市福田區支持城市更新片區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細則等相關規定向福田區發展和改革局提交申請。
9.產業發展支持。
(1)政策說明:在福田區經營滿2年的企業,因產業定位導致經營場所挪至福田區其他社會物業的(在搬遷完成后可申請該項支持),依條件按上年度綜合貢獻給予支持,最高300萬元。享受本政策支持的企業,須簽訂書面監管協議。
(2)申請條件:在列入產業規劃調整的城市更新片區經營滿2年的申請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俳浾J定的市、區總部企業。
?、谏蟽赡甓绕骄C合貢獻達到1000萬元。
?、凵蟽赡甓绕骄a值(營業收入)達到10億元。
(四)高端創意設計人才支持
1.福田英才薈支持
(1)政策說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及相關個人,可申請福田英才薈人才支持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大學生實習基地支持、境外人才個稅支持、成熟型經營管理人才支持、成長型經營管理人才支持等,具體依據《關于進一步實施福田英才薈計劃的若干措施》(福發〔2021〕10號)及當年公布的申請指南執行。
(2)申請說明:企業依據《關于進一步實施福田英才薈計劃的若干措施》(福發〔2021〕10號)及當年公布的申請指南等相關規定向對應的落實單位提交申請。
2.人才住房支持
(1)政策說明:對符合產業人才住房支持條件的企業(機構)及相關個人,按照綜合貢獻、人才數量等條件,給予產業人才住房配租或租房支持。具體依據《深圳市福田區產業人才住房管理辦法》及其操作細則實施。
(2)申請說明:企業依據《深圳市福田區產業人才住房管理辦法》及其操作細則等相關規定向行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
(五)創意設計作品獲獎支持
(1)政策說明:對上一年度獲得安德魯馬丁室內設計獎(AndrewMartinInteriorDesignAwards)、亞太區室內設計大獎(APIDA)、國家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獎、中國建筑裝飾設計獎等國際知名創意設計獎項和國家級行業獎項的企業,按所獲獎項等級分檔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支持。同一企業多件作品獲得多個獎項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支持。
(2)申請條件:上年度1月1日后獲得相應獲獎證書,同一企業多件作品獲得多個獎項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一次性支持。
(六)企業資質認定支持
(1)政策說明:對上一年度獲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建筑業施工企業,最高給予100萬元一次性支持。
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一級(甲級)資質的展覽設計、建筑裝飾設計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支持。
(2)申請條件:上年度1月1日后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給予支持,同一企業多個資質可累計支持,同一企業同一資質僅可獲得一次支持,屬于重新認定或獲批延續的資質,此前未獲得過支持的,可給予支持。
(七)貸款貼息支持
(1)政策說明:對企業在深圳任一銀行貸款或獲得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貸款給予貼息支持。以單筆貸款且貸款期限不低于半年為限,貼息金額為該企業上年度實際已支付貸款利息的30%,最高支持150萬元。
(2)申請條件:申請單位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偎陥筚J款項目未在其它政府部門申請過貸款貼息支持。
?、诮刂辽陥螽斣略摴P貸款本息已結清,且該單筆貸款期限不低于半年。
?、圪N息金額以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實際已支付的深圳市任一銀行貸款利息或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貸款利息為依據。
(八)規范管理支持
(1)政策說明:嚴格規范開展統計工作,對福田區固定資產投資工作做出貢獻的建筑施工、建筑裝修設計企業(機構)給予固定資產投資服務支持。按照上一年度1月1日后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萬以上(實際與統計局核算數據一致),依條件給予最高30萬元的獎勵支持。
(2)申請條件:上一年度1月1日后納入福田區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單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金額5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分檔支持。
(九)重大活動支持
(1)政策說明:支持相關企業、社會組織舉辦經區政府認可的國際性、全國性重大活動等,按活動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活動主辦單位最高300萬元一次性支持。
(2)申請條件:申請單位應為該活動實際組織者,且獲得區政府支持該活動的認可文件。
(十)經營貢獻支持
1.新增入庫支持
(1)政策說明:對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納入福田區規模以上企業統計數據庫,且經營情況符合條件的企業,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2)申請條件:上年度1月1日后納入“四上”企業統計庫中,且上年度新增的產值達到3億(含)以上的建筑業或建筑裝飾設計企業。
2.綜合貢獻支持
(1)政策說明:根據企業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分檔給予支持,每年最高300萬元。
(2)申請條件:①對上一年度在福田區的綜合貢獻在1000萬元(含)-1億元的建筑業或建筑裝飾設計企業給予支持,對首次申請的,以1000萬元綜合貢獻為基數,每個基數給予10萬元支持;對非首次申請的,以上一次獲得該項支持的綜合貢獻為底數,以500萬元綜合貢獻為基數,在至少增加一個基數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基數疊加支持10萬元,每年最高300萬元。
?、趯ι弦荒甓仍诟L飬^的綜合貢獻在1億元(含)以上的建筑業或建筑裝飾設計企業給予支持,對首次申請的,以1000萬元綜合貢獻為基數,每個基數給予20萬元支持;對非首次申請的,以上一次獲得該項支持的綜合貢獻為底數,以500萬元綜合貢獻為基數,在至少增加一個基數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基數疊加支持10萬元,每年最高300萬元。
3.季度增長支持
(1)政策說明:對納入規模以上企業統計數據庫,上年度營業收入(產值)達10億元(含)以上,且年度營業收入(產值)實現同比正增長的建筑業或建筑裝飾設計企業,根據上年度各季度同比增長率分檔,給予單季最高25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2)申請條件:申請單位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賹{入規模以上企業統計數據庫,上年度營業收入(產值)達10億元(含)以上,且年度營業收入(產值)實現同比正增長。
?、诩径葼I業收入(產值)實現同比正增長,分檔支持,各季度支持可疊加。